第一条 凡我校教职工和研究生,因教学科研需要,本馆确无收藏的文献,均可申请到省内其它高校图书馆借阅。
第二条 凡需要申请外借的,可向本馆借领《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直接前往借阅,费用自理。在外馆借阅时,要遵守被借阅馆的有关制度。
第三条 《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借期一周,逾期不还,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资料逾期的处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 借外馆的书刊资料,要更加爱护,如期归还,以重信誉。如损坏丢失或逾期不还者,按被借馆的规定,予以赔偿或罚款。
第五条 凡持《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或介绍信来我馆查阅书刊资料的读者,可直接到有关阅览室查阅。本馆只提供查阅服务,若读者需要带走,本馆可代为复制,收取复制费。
第六条 借出、借入都要作好催还工作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