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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图书馆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部(室):

《图书馆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暂行)》经2018年12月28日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图 书 馆

                                                       2018年12月28日

  

  

  

图书馆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职工考核工作,更好地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文献采购、图书情报、教学科研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图书馆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馆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行政副馆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主任、各支部书记和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馆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图书馆职工年度考核的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各部室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职工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  各部室成立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室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部室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馆长、副主任、支部委员组成。

第四条  年度考核内容。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具体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

1.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按照《图书馆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图书[2018]22号)执行。

2.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主要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工作状态、服务质量、检查抽查和评比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读者意见等。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部室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不足1人的隔年评定1人。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优  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无检查、抽查不合格,无服务质量投诉或责任事故发生。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或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 79号)受到问责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合  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无检查、抽查不合格,无服务质量投诉或责任事故发生。

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服务工作严重失误、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检查、抽查有不合格现象;或有服务质量投诉。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妄议党和国家、学校、图书馆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煽动群众情绪,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本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  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

个人全面总结一年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并提交部室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2.部(室)考核

部室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个人进行述职;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师德师风和职工岗位职责的履行、考勤、业绩等的统计情况,初步评定各部(室)考核人员考核等次,并按期将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领导小组对部室初评结果进行评议,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推优评先。

4.馆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领导小组将审定后的考核结果提交馆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5.考核结果公示 全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六条  结果应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续订聘用合同、晋升职称职务等的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