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2020]4号
各部室:
《图书馆纸质中文报刊保存与报减注销办法(暂行)》经2020年7月3日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图书馆纸质中文报刊保存与报减注销办法(暂行)
图书馆
2020年7月30日
图书馆纸质中文报刊保存与报减注销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提高文献资源使用效益,优化馆藏结构,结合图书馆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纸质中文报刊包括:纸质中文科技期刊、纸质中文人文期刊、纸质报纸。
第三条 过期纸质中文期刊按精装目录精装一份,科技期刊简装一套,长期保存期刊为精装期刊与非精装刊共同组成1套。每年年初由流通阅览部门负责上年度科技期刊下架整理,文献资源建设部精装编目后,与非精装科技期刊简装1套分类编目入过刊库长期保存。
第四条 其余简装本原则上上架三年,供读者查阅;三年后由流通阅览部门负责下架,整理出目录,集中存放,等待加工处理。
第五条 由文献资源建设部提供目录,由馆学术委员会审定提存期刊精装目录的增减工作。
第六条 过期纸质中文人文期刊和中文报纸,根据提存目录,原则上不再长期保存。每年年初由流通阅览部门负责上年度报刊的下架,整理出目录,集中存放,等待处理。
第七条 文献资源建设部门根据借阅流通部门移交的上年度下架的纸质中文科技期刊简装本目录、人文期刊目录、报纸目录,提出纸质报刊报减注销申请,提交馆馆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第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报减注销申请后,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每年5月底前处理上一年度报减报刊。由分管文献资源的国资员负责报减及资产注销等具体工作,并将报减注销的相关材料提交馆办公室予以存档。
第九条 凡涉及中文纸质报刊保存、报减注销的相关事项,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