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校内津贴发放办法(暂行)》经1月8日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2021年1月12日图书馆职代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印发。
图书馆
2021年1月15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校内津贴发放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调动馆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内津贴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发〔2019〕19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度重要科技成果奖励实施方案》(校人事发〔2020〕313号)和学校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津贴构成
由岗位津贴、新增岗位津贴、业绩津贴和奖励绩效津贴等四部分组成。
二、发放范围
图书馆在编在岗、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职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学校及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发放原则
注重激励,突出实绩,体现差异,统筹兼顾。
四、发放办法
(一)岗位津贴和新增岗位津贴
1. 岗位津贴和新增岗位津贴每月随工资预发,年终由图书馆依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核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新增岗位津贴(从本人当年业绩津贴或下年度工资、津贴中扣减已经发放的新增岗位津贴,下同),并扣减岗位津贴。
2.有下列情况的全额或按比例扣发、扣减岗位津贴和新增岗位津贴。
(1)聘任上岗期间因私出国(出境)人员、逾期未归的因公出国(出境)人员从当月起停发津贴。
(2)当月累计病假14天或事假7天以上者,扣发当月津贴的50%,当月累计病假超过20天或事假14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
(3)当月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津贴的50%,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
(4)违法违纪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处理决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受行政警告处分者,自处分下月起扣发两个月津贴;受记过处分者,自处分下月起扣发三个月津贴;受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自处分下月起扣发一年津贴。受党内纪律处分者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比例扣减岗位津贴和新增岗位津贴,扣减比例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1)未完成年度基本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
(4)未经学校和图书馆批准擅自在外兼职;
(5)违犯图书馆有关规定以及发生服务质量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不良影响事件者,津贴发放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和处理决定执行。
(二)业绩津贴
按照馆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等发放。《信息素养课程》的教学业绩津贴,按照学校核拨的标准直接发给承担具体教学任务的馆员。
(三)奖励绩效津贴
1. 奖励绩效津贴组成
奖励绩效津贴由基础奖励津贴、特殊奖励津贴和兼职补贴三部分组成。
2. 发放范围
(1)基础奖励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均可获得。当月如有扣发岗位津贴、新增岗位津贴的,扣发当月基础奖励津贴。
(2)特殊奖励津贴发放范围:
特殊奖励津贴包括先进奖励等六部分组成。
①先进奖励。获得图书馆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获得学校及地方政府年度行业荣誉表彰的个人、获得图书馆年度馆级先进个人、获得学校及以上行业学会年度荣誉表彰的个人、获得学校年度单项工作荣誉表彰的团体等。
办公室负责申报,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不重复奖励。
②工作奖励。承担图书馆安排的全馆性工作培训或撰写全馆性制度、规划、报告等重大材料的团队或个人的奖励;承担图书馆安排的重大性、综合性或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团队的奖励; 参加图书馆举办的大型活动组织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奖励;承担新进青年馆员导师的工作奖励。
分管领导牵头申报,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③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奖励。对未纳入学校科技创新奖励的、由我馆馆员主持或参与完成,且我校图书馆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图书情报信息专业的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图书馆学术委员会审核评定,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审核,不重复奖励。
④考勤奖励。参加全馆性集中学习、各类培训、会议的个人的奖励。
各部室负责统计、审核和发放。
⑤公益活动奖励。参加图书馆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等活动的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部门工会负责统计,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⑥宣传奖励。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图书馆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团队或个人的奖励。
办公室负责统计,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不重复奖励。
(3)兼职补贴
职务补贴包括部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承担全馆公益性工作的补贴,包括图书馆学术委员会委员、图书馆工会委员会委员、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领导小组及图书馆物资采购工作组成员。
办公室负责申报,图书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奖励绩效津贴发放标准
(1)基础奖励津贴发放标准
在学校核拨的图书馆奖励绩效津贴中,先提取特殊奖励津贴后,剩余的奖励绩效津贴为基础奖励津贴。基础奖励津贴以12个月人均计算,按照职工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发放。
扣除个人的岗位津贴、新增岗位津贴和奖励津贴并入到其所在部室的基础奖励津贴。
各部室按照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制定基础奖励津贴发放办法,经主管馆领导审核和公示后执行。各部室基础奖励津贴发放办法报办公室备案。
(2)特殊奖励津贴发放标准见附件1。
(3)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2。
(4)兼职补贴发放标准见附件3。
五、专业技术职务、党政职务、职员职级、工人技术等级变动的从下月起按照新任职务核算津贴;退休、调动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核算津贴。
六、职工外出进修(含攻读学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七、新进馆员见习期间的津贴标准,专业技术岗位博士按9级、硕士按11级、本科按12级执行;管理岗位博士按8级(六年以下)、硕士和本科均按9级执行。
八、本发放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附件1:
图书馆特殊奖励津贴标准
类别 |
具体项目 |
标准 |
备注 |
优秀和先进奖励 |
考核优秀 |
500元/人 |
|
学校及以上行业荣誉表彰 |
300元/人或项 |
行业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
|
馆级先进个人 |
1000元/人 |
||
获得校级单项工作荣誉表彰 |
2000元/项 |
稳定安全、消防安全、工会组织、网站建设、校级及以上团体文体比赛前三名等 |
|
工作奖励 |
重大性、综合性或突击性工作任务 |
20000元内/项 |
|
参加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
200元/次·人 |
||
专家报告 |
500元/次 |
||
全馆性制度、规划、报告等重大材料 |
1000-3000元/项 |
||
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奖励 |
对未纳入学校奖励的、由我馆馆员主持或参与完成,且我校图书馆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图书情报信息专业的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
||
考勤奖励 |
全馆性集中学习、培训及会议 |
50元/次 |
|
公益活动奖励 |
参加图书馆安排的学校及以上团体组织的公益活动 |
100元/次 |
|
参加图书馆安排的学校及以上团体组织文体活动 |
100元/人/项 |
||
代表图书馆获得校级及以上团体文体活动荣誉奖励 |
1000元/项 |
一等奖 |
|
800元/项 |
二等奖 |
||
500元/项 |
三等奖 |
||
宣传奖励 |
省级及以上协会政府网站\微信 |
300元/篇 |
原创 |
图书馆官方网站\微信 |
100元/篇 3元/张图 |
原创 |
|
校级官方网站\微信 |
150元/篇 5元/张图 |
原创 |
附件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度重要科技成果奖励实施方案》(校人事发〔2020〕313号)精神,为切实改进图书情报事业的科研评价,进一步调动广大馆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图书馆科研和业务创新能力上台阶,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高效的保障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研究业务、科技创新、质量导向、提升效能
二、奖励范围
对未纳入学校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由我馆馆员主持或参与完成,且我校图书馆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图书情报信息专业的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三、成果认定程序
馆员个人申报,图书馆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审,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奖励标准
图书馆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奖励共设五个等级。
1.特等奖
科研和业务创新自觉结合业务前沿动态,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被国内同行专家广泛认可,每项奖励2000元。
2.一等奖
科研和业务创新自觉结合业务前沿动态,成果获全国性学会一等奖或应邀在全国学会作主旨演讲。每项奖励1000元。
3.二等奖
科研和业务创新主动结合业务前沿动态,成果获省级学会一等奖或全国学会二等奖或应邀在省级学会作主旨演讲。每项奖励600元。
4.三等奖
科研和业务创新积极结合业务前沿动态,成果获省级学会二等奖或全国学会三等奖或应邀在省级学会作主旨演讲。每项奖励300元。
5.四等奖
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参加省级学会举办的业务交流活动。每项奖励200元。
四、本办法规定之外的科研和业务创新成果奖励,由图书馆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评审评定。
五、本办法由图书馆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图书馆兼职补贴发放标准
兼职岗位 |
标准 |
备注 |
部室主任 |
300元/月 |
按12月计算按照具体承担职务时间计算。 |
部室副主任 |
200元/月 |
|
党支部书记 |
100元/月 |
|
党支部委员 |
50元/月 |
|
学术委员会委员 |
50元/月 |
|
工会委员会委员 |
50元/月 |
|
文献资源建设领导小组 |
50元/次 |
按实际参加次数计算 |
物资采购工作组 |
50元/次 |
按实际参加次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