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各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馆2019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党总支负责组织。为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增强评选的科学性、公正性,真正把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敢担当的同志评选出来,现就开展2019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成立图书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实施2019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组长:李安民
副组长:赵善廷
成员:相建业、张帆、王文慧、祁选轩、陈建文、徐军宏、王芹、赵慧清、鞠建伟、刘少敏、王妍妮、祝红艺、邓晶、张永平、张歆杰、王明灿、王杏利
二、先进指标
校级先进个人2名,馆级先进个人8名。
三、评选原则
1.馆级先进个人,必须从本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2.校级先进个人,必须从馆级先进个人中产生,且符合学校先进个人条件(校党发2015年3号文件)。
3.回避原则。参评人员涉及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的,应主动回避。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12月26日前,拟申报先进人员将个人述职材料(一式19份)提交馆办公室。
2.个人述职。
12月27日前,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具体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3.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评审。
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评审确定2名校级先进个人和8名馆级先进个人人选。
4.党总支(扩大)会议审定。
12月28日前,党总支(扩大)会议对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5.结果公示。
12月28-30日,评审结果公示3天。
6.结果上报。
12月31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将校级先进个人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图书馆党总支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