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安排,2019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延安精神研究中心联合设立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深化延安精神的宣传研究阐释,不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力量和智慧,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
2. 弘扬延安精神与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研究
3. 弘扬延安精神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研究
4. 延安精神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建设研究
5. 弘扬延安精神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研究
6. 弘扬延安时期党的建设优良传统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总要求研究
7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研究
8.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主线研究
9. 延安精神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研究
10. 延安精神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研究
11. 延安精神与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研究
12.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研究
13.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研究
14.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研究
15.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研究
16.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研究
17.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研究
18. 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研究
19. 弘扬延安精神与我省追赶超越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进行申报。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申报人资格。申报人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家推荐。在研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有未公开发表的前期研究成果者(一般要求1-2万字)优先立项。
3.成果形式。本次专项研究项目成果要求为撰写6万左右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另在核心期刊或省级报纸以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所有成果须标示“201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项研究项目”字样。专题研究报告自立项之日起须在6个月内完成,统一结集出版,论文一般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发表。
四、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填写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此表格式不得更改)。《汇总表》中,申报单位统一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于2019年3月15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和未公开发表的前期研究成果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院D5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联系人:马 洁
联系电话:87082961
附 件:
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2.项目论证活页
3.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