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图书馆是读书学习的文明公共场所,读者须凭校园一卡通,通过门禁通道入馆;未办校园一卡通的职工凭工作证、教师证、退休证,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按门卫指定的通道入馆。衣着不雅观者,谢绝入馆。
第二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宠物及食品入馆;不得在计算机和电气设备周围喝水及饮料;严禁在馆内吸烟和用火。
第三条 读者随身携带的衣物、书包等物品,请放入存包柜(货币、票证、手机、数码产品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存包柜请自行加锁。存包柜是为方便读者临时使用的公共设施,不得私自长期占用。
第四条 提倡文明阅览。读者在馆内不可影响、侵犯他人的读书学习权益;不准随地吐痰,废弃物请放入垃圾筐。
第五条 读者在馆内阅览期间,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有困难或问题可找工作人员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