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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包柜使用须知

为了方便读者,图书馆在一楼北大厅设有存包柜。为维护读者利益和个人财物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图书馆存包柜用于读者入馆前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的个人物品。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每天晚上22:00之前,务必将所存物品取走,不准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会同安保人员强行开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条 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事件,责任自负。

第三条 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第四条 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敲击、刻画、撬损存包柜,人为造成存包柜损坏的,由损坏者赔偿。读者存包时请记清自己的存包位置,不要误取别人的物品,误取别人的东西未及时退回者将由学校保卫部门按偷盗物品处理。

第五条 如有钥匙丢失或落在存包柜内的情况发生时,请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切不可私自撬锁,否则造成存包柜损坏的按人为损坏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