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概况» 规章制度

领导职责

一、馆长职责

1.领导全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主持全馆日常工作,领导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定重点书刊、电子文献资源与设备的购置。

3.领导各部(室)的业务行政工作,制订改革措施,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4.负责全馆职工队伍的建设,负责人事、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和人才培训及人才引进等项管理工作。

5.领导和组织馆内外的学术研究交流和馆际协作等事务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6.定期向主管校长、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和全馆职工总结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7.主持召开图书馆业务、行政会议,决定重大事务。

8.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担任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负责全校的文献信息建设、服务和协调的领导工作;

二、副馆长职责

协助馆长做好分管工作,对馆长负责。

三、党总支书记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障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图书馆重要事项,支持馆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图书馆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图书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馆内处、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考察、培训工作;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部室主任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图书馆部门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馆务公开工作。

四、党总支副书记职责

党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作好分管工作。